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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科技管理办法 于 2011年09月16日 发布 点击数:
第二章     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合同管理
第六条 科技发展计划内容
科技发展计划以工程项目为依托,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目的,主要包括:技术开发与创新、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推广“四新”(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成果等内容。
技术开发与创新指针对项目施工技术难点、关键技术,引进市场中对工程项目、企业有实用价值的创新技术与研究成果,通过适用性试验研究或继续研究进行消化、吸收、应用、创新,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
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指革新改造原有施工、生产工艺、机具设备和管理方法等,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安全质量,改善劳动条件,获取较好经济效益。
推广“四新”成果指推广应用已通过省部级以上成果鉴定,并具有市场价值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其他且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
第七条 编制科技发展计划
1 .公司下属各单位建议列入公司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应于上年十二月十五日以前将申报材料报研发中心,同时,上报科技开发经费预算。研发中心组织科技专家委员会(简称科技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中心科技委员会审批,由研发中心编制年度科技计划后下达。
2 .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科技计划与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实际,编制本单位科技计划,并报研发中心备案。
第八条 科技投入经费
1 .公司科技投入经费按公司财务部门制订的科技投入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办理。
2 .科技经费的使用要专款专用,经费支出要建立台账,实行预决算制和课题核算制。
3. 科技开发项目专用器材要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并建立档案。
第九条 签订科技合同   
由公司投入科技经费的项目,公司委托研发中心与课题组签订科技合同,研发中心按合同投入科技开发经费,课题组按合同条款要求完成课题。若与外单位签订科技协议的,一般由公司授权委托研发中心名义签订。
第十条 科技计划实施和检查
1. 科技发展计划下达后,项目课题组应制定具体的研究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落实经费和科研组织机构及人员。各单位科技管理工作部门应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科技发展计划的顺利完成。
2. 完成科技计划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全面完成生产计划的重要指标之一,科技计划完成情况将被列入单位第一管理者、总工程师的年度考核内容。
3. 课题组要严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变更,必须报上级审批。实践证明已失败了的项目要写出报告,总结经验教训作为项目终结的依据。中途停止或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回收全部或部分经费。
4. 下属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科技计划实施情况,掌握科技合同项目进展动态,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将科技项目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向公司科技工作管理委员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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